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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懂销毁原合同有何意义?联系签两次固定期限的合同,也是从2008年11月2日才开始计算啊!就是说下次签合同才算第一次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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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Cherry_Chin 回复日期:2007-12-28 10:15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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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楼上,楼主做的毫无意义。签定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次数是指《劳动合同法》实施后的次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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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冰山无语 回复日期:2007-12-28 11:02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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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wang_tse 回复日期:2007-12-23 21:57:00 我不懂销毁原合同有何意义?联系签两次固定期限的合同,也是从2008年11月2日才开始计算啊!就是说下次签合同才算第一次啊! 要的就是这个样一个结果,减少了一次再签记录. 对于销毁合同的意义,我想以上的各位可能还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,这里面的内幕,现在多说无益,如果你有这样的经历,我想你就能明白. 作为HR,尤其是想做一个好的HR,我想是有很多问题要去面对的.不管你是在多大的公司,多么正规的公司或者是很小的管理混乱的小公司,我想我们基本的定位都是一样的,说简单点,就是都是给人家打工的.老板给你发工资的目的就是为他服务,这就是现实,其次,个人的职业道德或者说是做人的原则却是自己把握的,我不想说在工作和做人原则方面哪个更重要,我想,我没法给出评论,能给出答案的只有各位当事人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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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kittyli 回复日期:2007-12-28 13:08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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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应先把新的劳动合同法看清楚,从新法实施起算的.管控最好的方法就是完善公司规章制度.并公布全员知晓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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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waijiangyan 回复日期:2007-12-28 14:55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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唉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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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麦香初溢 回复日期:2007-12-28 15:35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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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么样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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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茜茜荔 回复日期:2007-12-28 15:47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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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角度觉得没有必要,加强日常管理好了。 一定要做的话,每次合同快到期,就做一次劳动合同期限变更延后,而不是续签。 唉;( 自己鄙视一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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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茜茜荔 回复日期:2007-12-28 16:45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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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角度觉得没有必要,加强日常管理好了。一定要做的话,每次合同快到期,就做一次劳动合同期限变更延后,而不是续签。唉;( 自己鄙视一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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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追忆风云 回复日期:2007-12-29 11:29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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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不是铁饭碗,何必这样的给自己找罪受呢? 再说了,你要销掉员工手里的劳动合同,员工完全可以去公证一下,或者是备份一份.你到时如何去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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